2004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,五年内取消农业税。随后,吉林、黑龙江两省先行设立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,到2005年底,有28个省份全部免征了农业税。
2004年,农业税已经下降到占全国财政收入不到1%。2005年,全国农业税收入从2004年的232亿元减少至15亿元,全面取消农业税的时机已经成熟。
2005年12月29日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,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。同日,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6号主席令,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。
附加在农业税上的一系列地方性收费也一并取消。
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,自掏腰包铸成“告别田赋鼎”,用特殊的方式表达对取消农业税的喜悦心情。
鼎上的一段铭文这样写道:“我是农民的儿子,祖上几代耕织辈辈纳税。今朝告别了田赋,我要代表农民铸鼎刻铭,告知后人。”
国家还积极构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、农村五保供养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;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、农民工工伤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逐步健全;包括乡镇机构、农村义务教育、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取得积极进展。
历经数千年风雨沧桑,卸下重负的中国农民喜笑颜开。
农业税的取消,实实在在减轻了农民负担,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。此后,反哺农业、统筹城乡、强农惠农富农的步伐不断加快,国家与农民关系实现由取到予的历史性转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