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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告工作流程
时间:2021-05-10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

控告工作流程

 

环节序号

步骤

岗位

主要内容和要求

完成时限

 

开始

 

 

 

1

接待收件

承办 检察官

接待控告类信访材料,撰写接访笔录,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进行初步分类,录入统一业务系统软件。

当日

2

审查

承办 检察官

根据分类提出审查意见,报主办检察官审查。

规定时限

3

审批

主办 检察官

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,符合控告受理条件的报分管检察长审批。

规定时限

4

决定

分管 检察长

决定对控告线索的处理。

规定时限

5

分流

承办 检察官

根据分管检察长决定,填写《控告申诉首办案件受理登记表》,在受理信访事项7日内分流完毕。

自受理后7日内

6

催办

承办 检察官

对逾期未回复处理情况或者查办结果的,应当发催发函进行催办。

3个月

7

答复

承办 检察官

将处理结果答复控告人,重大、复杂、疑难信访事项的答复工作应当和承办部门协同进行。

规定时限

8

归档

承办 检察官

整理相关材料归档。

规定时限

 

结束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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