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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来访工作流程
时间:2020-09-0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 环节

 序号

 步骤  岗位  主要内容和要求  完成时限
   开始      
 1  接待收件  承办检察官  接待来访、收拆、审查信件、电话记录、网络信访线索,撰写接访笔录,登记台账,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进行初步分类,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。  自受理后7日内日
 2  审查   承办检察官  根据分类提出审查意见,报主任检察官审查。  自受理后7日内日
 3  审批  主任检察官  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,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分管检察长审批。  自受理后7日内日
 4  决定  分管检察长  决定对信访事项的处理。  自受理后7日内日
 5  分流  承办检察官  根据分管检察长批示,填写《控告申诉首办案件受理登记表》,在受理信访事项7日内分流完毕。  自受理后7日内日
 6  程序答复  承办检察官  将受理人情况答复信访人。  自受理后7日内日
 7  催办  承办检察官  定期对分流案件进行催办,对逾期未回复处理情况或者查办结果的,如实填写催办函并层报分管检察长。  每月1次
 8  实体答复  承办检察官  将处理结果答复信访人,重大、复杂、疑难信访事项的答复工作应当和承办部门协同进行。  3个月内
 9  归档  承办检察官  整理相关材料归档。  规定时限
   结束 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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