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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流程
来信来访工作流程
时间:2020-09-07 作者: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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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环节
序号
步骤
岗位
主要内容和要求
完成时限
开始
1
接待收件
承办检察官
接待来访、收拆、审查信件、电话记录、网络信访线索,撰写接访笔录,登记台账,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进行初步分类,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。
自受理后7日内日
2
审查
承办检察官
根据分类提出审查意见,报主任检察官审查。
自受理后7日内日
3
审批
主任检察官
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,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分管检察长审批。
自受理后7日内日
4
决定
分管检察长
决定对信访事项的处理。
自受理后7日内日
5
分流
承办检察官
根据分管检察长批示,填写《控告申诉首办案件受理登记表》,在受理信访事项7日内分流完毕。
自受理后7日内日
6
程序答复
承办检察官
将受理人情况答复信访人。
自受理后7日内日
7
催办
承办检察官
定期对分流案件进行催办,对逾期未回复处理情况或者查办结果的,如实填写催办函并层报分管检察长。
每月1次
8
实体答复
承办检察官
将处理结果答复信访人,重大、复杂、疑难信访事项的答复工作应当和承办部门协同进行。
3个月内
9
归档
承办检察官
整理相关材料归档。
规定时限
结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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